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户用光伏发电cq9电子官方平台系统资产出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1 21:20:38

  cq9电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控股子公司浙江正泰安能电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下属部分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出售的相关事项,授权转让的项目公司股权所涉及户用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不超过4,500MW,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该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践行公司“高科技、轻资产、平台化、服务型”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模式与资产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拟根据战略规划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出售部分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为提高决策效率,2022年6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出售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正泰安能下属部分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出售的相关事项,授权转让的项目公司股权所涉及户用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不超过4,500MW,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出售的交易标的为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下属的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涉及影响转让的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授权额度为总装机容量不超过4,500MW的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超出上述授权额度范围的交易,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本次出售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符合公司“高科技、轻资产、平台化、服务型”的战略部署,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模式与资产结构,加快公司户用综合能源管理业务发展速度。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有利于提升决策效率,尽快推动交易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出售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预计将对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当年的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在后续交易达成后披露上述交易的进展公告以及对公司的具体影响情况。

  1、本次仅为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正泰安能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具体的实施进度与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出售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出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控股子公司浙江正泰安能电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下属部分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出售的相关事项,授权转让的项目公司股权所涉及户用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不超过4,500MW,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正泰电器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出售的公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关于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本外币合计人民币5亿元整,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保函等融资业务及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网上银行等中间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项目贷款,用于公司工业电器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基地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